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
为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与人才培养相适应的第二课堂培养体系,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和制度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共青团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经过前期考察和调研,于2024年4月开始建设学校第二课堂,校二课运营中心设在校团委,系部运营中心由各系部团总支负责。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我校第二课堂学分分为七大类,分别为思想成长、创新创业、劳动实践、志愿公益、文体活动、工作履历、技能特长。目前我校采取的是:2022级学生毕业学分为2分(思想成长不再做要求,2分为选修分),2023级学生毕业学分为4分(1分必修+3分选修),2024级及之后新同学毕业学分为5分(1分必修+4分选修)的模式,所有新同学均按照2024级标准执行。第二课堂学分作为评优评先和毕业重要参考之一,于2024年7月通过学校党委会开始执行。
附:《邯郸幼专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与人才培养相适应的第二课堂培养体系,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和制度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和评价,构建以学生为主体、以学校为统筹、以系为中心、以活动为载体的第二课堂教育支撑体系。
第三条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
第四条 第二课堂学分分为七大类,分别为思想成长、创新创业、劳动实践、志愿公益、文体活动、工作履历、技能特长。
第五条 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分外,积极参与第二课堂。第二课堂学分作为评优评先和毕业重要参考之一。
第六条 学生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志愿汇”)积极报名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相应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客观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课外活动、从事团学工作等情况和取得的各类成绩,并记录相应学分。学生可随时自助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其评奖评优和毕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共青团、教学及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领导和各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的整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隶属校团委,团委书记兼任主任,负责全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具体工作。
第八条 各系成立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团总支书记任组长,可依托团总支落实第二课堂学分的相关申请和认定。各团支部成立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工作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具体组织实施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学分审定、公示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 认定范围
(22级2分选修,23级1分必修+3分选修,24级及新同学1分必修+4分选修)
第九条 第二课堂学分具体认定范围:
(一)思想成长(必修)
1.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为主题的报告会、演讲会、讨论会及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教育活动。
2.以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学生理想信念为目的且具有一定创意和特色的团课、主题团日等活动。
3.以表彰先进典型、倡导文明新风为主要目的的团组织创建评优活动。
4.以培养、提高大学生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能力为目的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等。
5.其他以政治理论教育、道德素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6.参加党团组织的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7.志愿汇系统中主题教育板块内其他活动。
(二)创新创业
1.组织、参加烘托学校创新氛围的创新型展览、讲座、报告、论坛、宣传展示、创享会等活动。
2.以培养科研兴趣为主题的科技论坛、发表论文、论著,发明专利等。
3.体现创新、创业意识的创业实践活动。
4.参加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竞赛、学科竞赛等。
5.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的有关重要学术科技课题的研究,创办注册公司、创业工作室等。
6.其它以大学生专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三)劳动实践
1.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科研立项、比赛等活动
2.以社会调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调研系列活动。
3.勤工助学岗等岗位实践活动。
4.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拓展视野为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
5.完成由学生处颁布的劳动教育认定清单中的劳动实践活动。
(四)志愿公益
1.寒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桑梓计划”社会实践活动。
2.以弘扬社会道德风尚为目的校园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和义务劳动。
3.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课余时间开展的以关注社会、关心贫苦、奉献爱心、回馈社会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4.服务国家、省、市、校级重大赛事、活动、会议的青年志愿者工作。
(五)文体活动
1.以弘扬先进文化、倡导高雅艺术、提升审美能力为目的的各类社团、演出、比赛、讲座、培训等活动。
2.以倡导人文精神、提升人文素养与专业知识为目的的科技学术交流、读书、沙龙、征文、朗诵、演讲、辩论等系列活动。
3.以锻炼交际能力,培养集体主义、奋斗意识和协作精神为目的集体性活动。
4.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改善学生心理状态为目的的各类心理健康辅导、培训、比赛等活动。
5.以国家、省、市、学校等各级别的运动会、专项赛为主要内容的竞技性体育比赛活动。
6.以培养兴趣爱好、提升身体素质、培养集体协助意识为目的的群众性、趣味性体育活动。
7.围绕大学生阳光体育工程等项目开展的各类体育活动。
8.在校外公开发行刊物和经学校批准的校内刊物上发表文章和作品。
(六)工作履历
在团委会、校系学生会、校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协会、班委等学生组织中担任职务。重复任职的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七)技能特长
在校期间,获得由教育部、劳动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颁发或国家1+X证书制度中公布的职业等级证书和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他类资格或等级证书,如有多个等级,只取该类证书的前三级。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条 第二课堂学分依托共青团中央开发的《志愿汇》APP 系统进行实时网上认证管理。
第十一条 对认定学分的第二课堂活动,活动举办结束后,通过第二课堂管理系统录入参与活动的学生信息,并根据申请时设置的学分记录学生的学分。
第十二条 在学分认定后,如发现学分存在问题,相关认定部门根据相关项目的删除、修改和增加情况汇总后,填写《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信息反馈表》并上报团委,团委审核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经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反馈信息属实,此学分进行删除或修改;反馈信息不属实,则该学分不做任何变动。
第十三条 学分计算过程中,内容相同的竞赛、活动、项目只计算最高分值,得分不累加。省级课题立项、调研立项分为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第1)、协助完成人(排名第2、第3)、参与完成人(排名第3位以后)三个层次,将所获积分分数分别以1、60%、30%计算。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各系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第二课堂项目及学分的实施和检查。为鼓励各系部团总支积极组织活动,由系部运营中心或负责人发起的活动总分要在1.5分以上。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第二课堂项目及学分的实施和检查,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假申报,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将做出相应的扣分处罚。团委负责检查相应大类项目结果的汇总与通报。
第十五条 各系要组织开展足够数量的活动,并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十六条 团委根据第二课堂实施效果,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定期对项目进行成果总结并汇编成册,鼓励各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积极推广好经验、好作法。
附件: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设置情况表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5月14日
附件:

其他:其他未尽事宜,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商议,酌情而定。
注明:2022级学生毕业学分为2分(思想成长不再做要求,
2分为选修分),2023级学生毕业学分为4分(1分必修+3分选修),2024级及新同学毕业学分为5分(1分必修+4分选修)。四个学期须完成必修学分,第五/六学期查缺补漏。